第二天繼續下山,反着走已經走過的路,原來也別有一翻風味。到達Chhomrong,我們快樂的下山路段完結了,之前說「由Chhomrong的頭到尾一直下山,需時約二十分鐘」,今次是上山,加上天氣回暖,真的非常辛苦,四十分鐘後,我們來到了Chhomrong的出口﹝即之前的入口﹞,今次我們不是向西往Tadapani,而是往南到Jhinu,中途得知在Jhinu可以泡温泉,所以我們就打算去那看看。
在路上,有四個韓國人和我們同路,我們在之前已經見過幾次面,但一直都沒怎麼聊過,但他們當中一個看起來地位特別高的大叔主動打開話題,他知道我們是中國人後,馬上拿起樹枝在地上大寫中文字,而且還要是繁體字!他說,小時候被爺爺強迫一定要看百字性及三字經的書,所以學會了漢字,當他有什麼不懂用英文表達時,就會寧願在地上寫中文給我們看,「用中文字表達比英文簡單多了。」大叔又自報家姓,原來大叔姓「全」,問到我的姓氏,我回答說:「王!I am 『王』!」意思就是我是王上的意思,他們都感到非常搞笑。
在他們四人當中,主要是全大叔和我們比較好聊,其他三人比較沉默,沒什麼說話,而且好像有點聽命於全大叔的感覺,我就問全大叔,說:「Are you 사장님﹝社長﹞?」全大叔呆了一下,可能沒想到我這裡直接地用英韓兩語問這個問題,答:「Er...Yeah, I am사장님。」想不到在韓國綜藝節目中學到的居然派上用場了。
身為사장님的他,錢當然應該也不少。他說到自己兩枝登山杖是在美國花了大約一百美元買的,我知道他不是想炫耀,而是真的覺得很便宜又好用,我就說,我們兩枝登山杖花了大約十美元買的!全大叔驚訝的看着我,說:「怎麼可能有這裡便宜的登山杖!」我說了一個無比合理的理由,「I buy them in china. 」他頓時明白了一切。
我們來到Jhinu才只是大約中午十二點,全大叔他們是打算今天就留在這裡泡温泉,我和阿欣就覺得我們今天走得太少路,所以決定吃飯後繼續上路。吃飯時,全大叔知道我們窮遊肯定沒多少錢吃好的,所以就拿了一罐啤酒,打算請阿欣喝時,我們不斷婉拒,全大叔就說了一句無比合理的理由,令我們接受他的好意,「It's ok, 사장님 can buy it.」
飯後我們分別了,走了幾個小時,來到一條不知名的小村落時,突然在遠處看到有一群人在聚集,而且還在放着音樂,我和阿欣就過去看看。
那裡一大班本地人穿着漂亮的衣服,女的都穿得大紅大紫,我就猜他們是在辦喜事,我和阿欣在外圍拍照,他們發現我們後,一名懂英語的尼泊爾人就來招待我們,我看他們態度這麼友善,我就走進去拍照,突然,那個尼泊爾人說了幾句要我付錢之類的話,馬上令我大打退堂鼓,以為他們這些會不會是騙遊客的手段,所以我就退回外面,他看我對付錢這麼抗拒,也沒有再勉強我們,而我看他沒有再要我們付錢,我就繼續留下看看情況。
聚會上,有不同的村民走到圈中跳舞,男的女的,玩得不亦樂乎,所以我又上前拍照,在圈中其中一個尼泊爾大媽突然要阿欣出去一齊跳,阿欣怎樣拒絕都拒絕不了,就有點被迫的走出去。她跳完舞後,那個大媽又想我出去跳,一般情況下,我是不可能會答應的,我一生人沒跳過多少次舞,更何況要在眾目睽睽下跳?不過,人在外地,誰鳥你無謂的自尊,我沒有像阿欣在拒絕不了的情況下出去跳,而是她一叫我我就馬上放下東西出去跳了!事後阿欣取笑我,說我根本就是很想出去跳舞!這個嘛‧‧‧我也不否認了。
不要說我不會她們的舞蹈了,我連任何一種舞都不會,我只是有樣學樣,跟着音樂手舞足蹈,我滑稽的動作,引得他們全場大笑起來。跳完之後,她們其中一個人拿着竹簍來到我面前,竹簍中,有很多紙幣,她們又要我付錢了,但這次,我明白了,其實她們不是要我「付錢」,而是有點像給禮金一樣,祝福一對新人。剛剛才玩得這裡開心,理解後我也很樂意給禮金,我和阿欣兩個人,我就給了兩百盧比,一開始我有點擔心會不會給得太少,但看到她們臉上的喜悅,我知道,她們並不重視錢的多少,而是真心希望得到我們的祝福。
一開始招待我們的那個會說英語的尼泊爾說,每當村子內有人結婚,就會宴請全村近三百人一起聚會,他問我們要不要留下一起參加聚會。我因為擔心今晚的住宿問題,加上我很怕會吃到很多本地我們吃不慣的東西,所以就說要趕路,拒絕了他的好意,而新郎是外地人,會遲一點才到達村子,新娘又未現身,所以我和他們緣慳一面。離開後,我才和阿欣開始後悔,沒留下來參加,「其實咁難得俾我地遇到,點解我地唔參加呢,食物食唔慣都要試下啦,就算令晚食到好晚,我就唔信成條村喺我地面前,無村民會願意收留我地!」這次衝動的拒絕,可以說是全個行程中最大的遺憾!
(待續)
在路上,有四個韓國人和我們同路,我們在之前已經見過幾次面,但一直都沒怎麼聊過,但他們當中一個看起來地位特別高的大叔主動打開話題,他知道我們是中國人後,馬上拿起樹枝在地上大寫中文字,而且還要是繁體字!他說,小時候被爺爺強迫一定要看百字性及三字經的書,所以學會了漢字,當他有什麼不懂用英文表達時,就會寧願在地上寫中文給我們看,「用中文字表達比英文簡單多了。」大叔又自報家姓,原來大叔姓「全」,問到我的姓氏,我回答說:「王!I am 『王』!」意思就是我是王上的意思,他們都感到非常搞笑。
在他們四人當中,主要是全大叔和我們比較好聊,其他三人比較沉默,沒什麼說話,而且好像有點聽命於全大叔的感覺,我就問全大叔,說:「Are you 사장님﹝社長﹞?」全大叔呆了一下,可能沒想到我這裡直接地用英韓兩語問這個問題,答:「Er...Yeah, I am사장님。」想不到在韓國綜藝節目中學到的居然派上用場了。
身為사장님的他,錢當然應該也不少。他說到自己兩枝登山杖是在美國花了大約一百美元買的,我知道他不是想炫耀,而是真的覺得很便宜又好用,我就說,我們兩枝登山杖花了大約十美元買的!全大叔驚訝的看着我,說:「怎麼可能有這裡便宜的登山杖!」我說了一個無比合理的理由,「I buy them in china. 」他頓時明白了一切。
我們來到Jhinu才只是大約中午十二點,全大叔他們是打算今天就留在這裡泡温泉,我和阿欣就覺得我們今天走得太少路,所以決定吃飯後繼續上路。吃飯時,全大叔知道我們窮遊肯定沒多少錢吃好的,所以就拿了一罐啤酒,打算請阿欣喝時,我們不斷婉拒,全大叔就說了一句無比合理的理由,令我們接受他的好意,「It's ok, 사장님 can buy it.」
飯後我們分別了,走了幾個小時,來到一條不知名的小村落時,突然在遠處看到有一群人在聚集,而且還在放着音樂,我和阿欣就過去看看。
那裡一大班本地人穿着漂亮的衣服,女的都穿得大紅大紫,我就猜他們是在辦喜事,我和阿欣在外圍拍照,他們發現我們後,一名懂英語的尼泊爾人就來招待我們,我看他們態度這麼友善,我就走進去拍照,突然,那個尼泊爾人說了幾句要我付錢之類的話,馬上令我大打退堂鼓,以為他們這些會不會是騙遊客的手段,所以我就退回外面,他看我對付錢這麼抗拒,也沒有再勉強我們,而我看他沒有再要我們付錢,我就繼續留下看看情況。
聚會上,有不同的村民走到圈中跳舞,男的女的,玩得不亦樂乎,所以我又上前拍照,在圈中其中一個尼泊爾大媽突然要阿欣出去一齊跳,阿欣怎樣拒絕都拒絕不了,就有點被迫的走出去。她跳完舞後,那個大媽又想我出去跳,一般情況下,我是不可能會答應的,我一生人沒跳過多少次舞,更何況要在眾目睽睽下跳?不過,人在外地,誰鳥你無謂的自尊,我沒有像阿欣在拒絕不了的情況下出去跳,而是她一叫我我就馬上放下東西出去跳了!事後阿欣取笑我,說我根本就是很想出去跳舞!這個嘛‧‧‧我也不否認了。
不要說我不會她們的舞蹈了,我連任何一種舞都不會,我只是有樣學樣,跟着音樂手舞足蹈,我滑稽的動作,引得他們全場大笑起來。跳完之後,她們其中一個人拿着竹簍來到我面前,竹簍中,有很多紙幣,她們又要我付錢了,但這次,我明白了,其實她們不是要我「付錢」,而是有點像給禮金一樣,祝福一對新人。剛剛才玩得這裡開心,理解後我也很樂意給禮金,我和阿欣兩個人,我就給了兩百盧比,一開始我有點擔心會不會給得太少,但看到她們臉上的喜悅,我知道,她們並不重視錢的多少,而是真心希望得到我們的祝福。
一開始招待我們的那個會說英語的尼泊爾說,每當村子內有人結婚,就會宴請全村近三百人一起聚會,他問我們要不要留下一起參加聚會。我因為擔心今晚的住宿問題,加上我很怕會吃到很多本地我們吃不慣的東西,所以就說要趕路,拒絕了他的好意,而新郎是外地人,會遲一點才到達村子,新娘又未現身,所以我和他們緣慳一面。離開後,我才和阿欣開始後悔,沒留下來參加,「其實咁難得俾我地遇到,點解我地唔參加呢,食物食唔慣都要試下啦,就算令晚食到好晚,我就唔信成條村喺我地面前,無村民會願意收留我地!」這次衝動的拒絕,可以說是全個行程中最大的遺憾!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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